笔趣阁小说网 - 历史小说 - 我乃绝顶风华在线阅读 - 第734章 神忽悠

第734章 神忽悠

        妖舟的出现,惊艳了蚺族上上下下。

        胡天蚺恨恨地想:“若是早知道她这般觉得,就当直接将其掠走,藏起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将如同羊脂白玉般的小手,放在了金朝的大手爪子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金朝抬头,仰望着妖舟,他心中唯一的女神。

        妖舟唇角含笑,踩着金朝的腿,轻盈地走下马车。

        金朝站起身,比护卫还积极地跟在妖舟的身后侧。看那骄傲的样子,就差抖抖羽毛,撒丫子跑两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妖舟毫不扭捏,落落大方地来到族长面前,说:“早就听闻蚺族族长是位盖世英雄,而今一见,果然气度非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精通汉语,当即回道:“本王对芸笙公主也常有耳闻。果然是倾国倾城、绝代佳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微微一笑:“我为族长准备了一份礼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护卫长捧着一个盖着红布的长条盒子上前。

        妖舟一伸手,扯下红布:“宝剑赠英雄。愿族长欢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红布扯下的瞬间,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是一个由玻璃打造的盒子。盒子里装着一把短剑。三指宽,一尺半长,雕工精美绝伦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无比欣喜,结果玻璃盒子,问:“这是什么?这是玛瑙还是翡翠?为何这般晶莹剔透?好像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的玻璃制品尚未流入到草原,因此这些人才这般惊讶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王子胡天蚺、二王子尼地蚺,以及他们的家人们,纷纷围了上来,好奇地打量着那个玻璃盒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没错,是玻璃盒子。他们对玻璃制品比对宝剑更感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抬手去推玻璃盒子,却发现它打不开,于是看向妖舟,问:“如何打开?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反问:“为何要打开?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说:“你说要赠送本王宝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说:“没错,不但要赠送宝剑,还要赠送最金贵的玻璃。二人相辅相成、相得益彰,不好分开。这才叫好事成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用手抚摸了一下玻璃,说:“这个举世无双的宝贝,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合二为一。绝世宝剑锋利,吹毛利刃、削铁如泥。藏于刀鞘之中,总是有些可惜。而今,它在价值连城的玻璃之内,既彰显了锋利的能力,却又拥有不伤人的雅量。尊贵如此,堪比族长,族长可喜欢?”

        妖舟以宝剑比喻族长,将其哄得哈哈大笑,接连称赞道:“好好好!实在是好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实则,所谓的宝剑,就是一个样子货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令人惊奇的是,谁也不知道,妖舟是怎么将宝剑塞进玻璃里的?

        众人围着玻璃研究啊,纷纷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顿觉倍儿有面子,对妖舟明显又热情了几分。说:“来人,设宴,把我们最好的羊宰了!把我们最好的酒拿出来!我们要招待最尊贵的客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众人开始欢呼,那份热情丝毫不掩饰。

        妖舟顿觉,不太对劲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竟然没提迎娶她的事儿,仿佛知道她不会嫁给他。尤其是,他将她定义为了“最尊贵的客人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怎么回事儿?

        妖舟不动声色,任由族长安排她用来休息的帐篷。

        帐篷里全新,干净异常,显然是为她准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的帐篷了,三兄弟齐聚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王子胡天蚺说:“父亲,儿子想娶公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怼道:“你媳妇可是带了三十头牛、二十匹马嫁过来的。她的族人并不弱小,你有勇气和她的八位哥哥较量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胡天蚺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二王子尼地蚺说:“父亲,儿子可以娶公主。儿子的媳妇,是抢来的,随时可以丢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怼道:“媳妇可以丢,你那三个儿子呢?!三个孩子都是好孩子,将来定会是我们蚺族的勇士。你扔了他们的娘,他们会记恨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二王子尼地蚺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金朝尚未开口,族长就怼道:“你更不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说:“儿子没想要娶公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点头:“你明白就好。本王为你向倚族唯一的小公主求娶,他们已经答应了。过了年,等到草原重新绿起来,你们就可以大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消息对于金朝而言,是突兀的。不过,不要紧,他既然找到了妖舟,就没打算在蚺族呆下去。于是,他只是略显惊讶,却并没有反对,只是闷不作声,不太开心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说:“好了,你们都下去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三人起身,准备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再次叫住金朝,让他留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大王子和二王子一同看了金朝一眼,这才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问金朝:“你这一身的伤,是怎么回事儿?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回道:“遇上了埋伏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问:“知道是谁干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回道:“知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等着金朝继续说,他却没了动静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这种沉默,让彼此都变得心照不宣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说:“你二嫂家,无权无势,已经灭族。你大嫂家,却正是鼎盛时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青霄一笑,说:“来了五十人,死了三十二人。剩下十八人,皆身受重伤。”微微一顿,表情变得愤怒而痛苦,“我折损了两位好兄弟,他们再也不能随着我回蚺族了。”盯着族长的眼睛,“父亲,他得为我的好兄弟偿命!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说:“你所言,没有证据。就算有人证,你大哥也可以矢口否认是他的安排,甚至还会借机将他媳妇推出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说:“刚才见大嫂避开我的目光,不敢看我。我却忘记告诉她,她死了三位哥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的太阳穴一跳,说:“此时不能乱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霸气地说: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。父亲,你差点儿没了一个小儿子。拿出草原霸主的气魄,灭了大嫂子的全族,看谁为大哥撑腰?!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看着金朝,没有言语。这个儿子,初见时瘦不拉几,脾气却挺大,力气也不小。转眼间,长成了这般雄壮的男人。且,性格越发像他。有担当、有魄力,有大局观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儿子心胸狭隘,二儿子贪杯好色,虽都是勇士,却少了几分运筹帷幄的能力,以及身为君王的魄力。

        若尊巴迎娶了倚族的小公主,便能在草原站稳脚,蚺族定会更加强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族长挥了挥手,示意金朝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金朝却不肯走,继续道:“父亲,可还记得,儿子曾经和你说过,娘惨死,有人为娘报仇雪恨,还收养了儿?”

        族长何其聪明,当即惊讶道:“是芸笙公主?!”

        金朝点头,笑道:“父亲,儿找到她了。她安好,儿活着。若谁敢打她的主意,儿可以豁出性命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