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小说网 - 网游小说 - 九零亿万美元保姆在线阅读 - 第133章 第 133 章

第133章 第 133 章

        凡妮莎上午十点多打电话过来,        问她起床了吗,住在哪里,她马上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这么一个热情又很有行动力的中年女性,        张文雅很难拒绝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一脸崩溃,使劲摇头,她没理他,        笑着请凡妮莎过来,给了她地址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很是懊恼,“她会霸占你,我们好不容易更进一步,        说不定你会因为我的母亲对我厌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会呢?除非你有什么不能或者不敢让我知道的事情,害怕凡妮莎告诉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能没有。但我不知道你会反感我什么方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文雅笑笑,        “雅虎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查理将脸埋在枕头里,        “天哪!你是打定主意不会忘了这个是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忘不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唉。”他叹气,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女人总是这么小气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回答错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马上改口,“我错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哼!这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!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个商人,没错,你做的也没错,是不用告诉我,        可你这么做了,我很怀疑你以后也会瞒着我很多事情。重点在于你不够坦诚,你哪怕在签合同之前告诉我一声,我都不会这么生气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翻身坐起,        若有所思,“是这样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跟别人做生意怎么尔虞我诈都可以,        要是你赢了别人,        我说不定还会为你鼓掌呢。但你要是一边说喜欢我、一边用着我的主意去赚钱却不告诉我,        你就是没有把我当成可以跟你商量重大事情的平等的人,我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查理抱住她,下巴搁在她肩头,似乎才想到这一点,“该死!我没有想到我的潜意识里居然是这么看待你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赶紧说:“你现在意识到你的错误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意识到了,我以后会注意的。抱歉,baby,我可能太自大了一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自大值两千万美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只好闭嘴。

        凡妮莎上来了,很满意的看到儿子也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查——理!”她夸张的喊着儿子的名字,查理则是一幅想要昏倒的模样。“你跟可爱的阿妮娅同居了吗?我真高兴呀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没有,凡妮莎。”张文雅微笑,“我们正在互相熟悉,你说是吗,查理?”

        查理点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凡妮莎愉快的轻轻鼓掌,“这是一个好的开始。好啦,我们快点出发,我订了座,我饿了,想赶快吃饭。查理,亲爱的,你来开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午餐很丰盛,也很浮夸,去了一个最近十分热门的新餐厅,正在迅速成为纽约富豪们的新宠,可以视为最早的“网红打卡地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家餐厅充分发挥了摆盘的艺术,但还没有日后的“分子料理”那么“皇帝的新衣”,至少还是能让人吃饱的。各种菜肴的味道确实不错,而且大量使用食用金箔、食用金粉装饰,几乎每一道菜都金光闪闪,看起来就特别的“暴发户”,因而价值不菲。

        吃过午餐后便去了第五大道上的各家旗舰店扫货,各家的vip导购看来都很熟悉凡妮莎,她一进门便受到了无微不至的服务。狗大户的老妈买东西压根不看标签,只要看上了,这件这件那件,亲爱的你快去试试。

        张文雅发现自己一直在脱衣服、试衣服,然后出来给凡妮莎看看。

        浮夸的有钱太太眼光倒是很好的,反而一点也不浮夸,给她挑选的衣服几乎每一件都很合适。凡妮莎大概也很喜欢这种花钱的感觉,也很舍得夸她,她每换一套出来,凡妮莎都要翻着花样夸她,夸她beauty、pretty、lovely、adorably,差不多用完了英语里所有称赞人“美丽可爱”的词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下午不知道买了多少衣服、配饰,后备箱塞满了购物袋。

        晚餐又去了另一家餐厅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全程陪同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说儿子时不时表示“老妈你放过我吧”,但也没偷偷跑路,相反还很愉快,对老妈恰到好处的夸赞他的baby。张文雅因此发现在查理这样的富家子弟看来,她的哈佛学生身份是有光环的,哈佛常年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六左右,其中有三分之一的名额是给历届校友子女的,很多富豪子弟、校友子女都必须在哈佛上一年预科才够资格录取。所以她一个外国高中生能申请进去,本身就足够傲视绝大部分美国学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是哈佛毕业没错,但他也得老老实实上个一年预科才能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戴安娜的毕业学校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,据说是不想离开加州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张文雅在中国已经是畅销书作家了,这也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点。

        等到晚餐结束,凡妮莎已经在想要找谁设计婚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请老妈缓缓,他们刚开始约会,还没有走到求婚那一步呢。

        凡妮莎亲切的说:“我一见阿妮娅就很喜欢,我已经把她当成我的家人来看待了。谁说要结婚就非得一步一步来呢?sweetheart,我热切期盼你成为我们家的一员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baby,别被凡妮莎吓到,她总是这样。”查理无奈的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总是这样?她也对你以前的女友说过这样的话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——没有,她没见过她们。啊,真奇怪呀!为什么她特别喜欢你?我是说,她刚认识你第二天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她是你的母亲,你都不知道,我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定是因为你很可爱,你值得被爱。”他心情很好,亲亲她脸庞,十分得意,“我能说爱你吗?我怕我说了以后会吓跑你。你们中国人似乎不怎么说‘爱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是不怎么说‘爱’,中国人很含蓄,而且……”张文雅叹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我想要爱吗?想的,我想要很多很多爱,最好同时也能有很多很多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什么,只是想到一些不怎么愉快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能告诉我吗?没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,通常来说,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不算麻烦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的很对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她不想花钱打发。

        季青青不会是善罢甘休的人,张文彬死了,她未必知道是张文雅提供的信息导致的惨剧,就算知道了也未必认为是张文彬的错,而绝对会认为是张文雅的错。她不会放过张文雅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季青青希望她也去死,只用钱很难摆平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愿意告诉别人这事,不管是约翰或是查理,她都不希望他们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她一个人承担的痛苦,顶多算上张晓峰。

        周一,回报社继续上班。

        拟定好几个标题:《女人的原始力量:我的身体我做主》、《生存,还是毁灭:我们为什么要争取堕胎权》、《女|体战争》。

        再激进一点,还可以将之作为一个大话题下面的一部分,比如《全球厌|女文化综述》、《控制女性:男|权社会的千年阴谋》等等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说如果不参政最好不要介入“政治话题”,这说明男人,或者至少美国男人都认为堕胎权已经不是人权问题,而是政治问题了。所以错在哪里呢?还是错在没有将女性当成平等的另一个性别来看待。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越高、支持堕胎的概率越高也就不奇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哪怕是天主教徒也应该如此。

        贝特先生专门跟她讨论了这几个标题。攻击性强烈的标题不是不好,要看她想表达什么,跟文章本身有关,温和或者激烈的标题都是很好的,标题本身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对第一个标题表示很不错,还可以考虑写成一篇内容更丰富的文章,“我的身体我做主”也包括性,自从六十年代美国女权提出“性|解|放”这个概念以来,“性”在美国不再是个谈之色变的话题,但对于女性来说,性|伴|侣稍微多几个就会挨骂,相反放在男人身上就压根没有被骂的可能,反而不分男女都会觉得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呢!

        还有她的出身国家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点,《纽约时报》的读者相对来说文化素养比较高,也更有可能接受她的观点,她完全可以以读者们最感兴趣的中美不同之处来切入,将这个早已说的不能再说的话题开发出新的看点。

        贝特先生说的很好。堕胎权实际反映了这个国家的女性权利,美利坚和大中华的问题不尽相同,但其实都是损害了女性的权利的,女权首先是人权,你连跟男性相提并论的地位都没有,还说什么呢?

        查理和小肯尼思差不多每天都往报社给她送礼,突然变得非常热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肯尼思这两周要去宾夕法尼亚州办事,不在纽约。每晚给她打电话,说他在宾州这边遇到了一点困难,即使拿出他肯尼思的名字也很棘手,他正在努力学习如何处理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开玩笑的问她是否两周之后就要不记得他长什么模样了,她也开玩笑的回答难道他会突然变成别人?

        他因为归期不定而烦恼,周末也不一定能回来,所以没法约她。

        查理也忙,他正在忙着收购一家电视台的股份,想要成为大股东,这样就能进入股东会议,有话语权,成为“话事人”。具体怎么操作他是说了一些,但张文雅完全有听没有懂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对于股票的知识仅限于低价抄底、翻倍卖出,其他什么都不懂,名词太多太难懂了啦!什么平仓补仓,什么空头持仓,统统天书!

        查理给她上了半个小时的课之后便发现她确实不懂,最后便简单的说,她只要知道他参与到电视台的实际运营中就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吧,这样她还是能够理解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凡妮莎一直待在纽约,每天晚上过来接她共进晚餐。